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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外卖后投放异物恶意索赔网络平台商家,一涉案人员被判刑七个月

旅游购物 2025年02月11日 13:39 813 王友臻

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相某漫敲诈勒索案”值得关注。

点外卖后投放异物恶意索赔网络平台商家,一涉案人员被判刑七个月

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相某漫在多个线上外卖平台购买食品并投放异物,随后拍照反馈给平台和商家,以不赔偿就投诉相威胁先后向4家餐饮店铺索要共计人民币316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相某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诉相威胁勒索多家被害单位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相某漫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对相某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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