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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群众的巴中人社局工作人员会受到哪些处分?被辱骂的当事人能要求精神赔偿吗?律师解读

旅游购物 2025年02月08日 17:17 370 李伟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2月6日,网友反映称,遭到四川省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辱骂。后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事工作人员当面赔礼道歉,并停职检查。2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投诉网友称事情已得到合理解决。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四川巴中一位网友投诉称,因签收送达回证等问题,接到了疑似为该局某领导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以脏话对其进行辱骂。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涉事工作人员已向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并已停职检查,相关工作正进一步开展。

打电话辱骂办事群众者是否系该局领导干部?对此,巴中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未作明确回应,称具体后续会发布官方通报。

投诉网友回复留言(网页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刊发报道后,投诉此事的网友于2月7日晚9时30分许,在问政帖文后留言称:“谢谢大家关心,问题已经得到合理解决。”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涉事人社局工作人员是不是领导干部,其身为公职人员,辱骂办事群众,不仅违背了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还违背了法律规定。其所在单位有权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例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同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可能会介入调查,并对其进行问责。另外,辱骂他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被处拘留或罚款。如果辱骂行为情节严重,导致严重后果,如被辱骂者精神失常、自杀等,可能构成侮辱罪。

此前举报网友曾在问政帖文中表示,受到辱骂后“睡不着觉,精神恍惚。”其是否可以据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此,朱雪律师表示,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的被侵权人,据举报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其需对因侵权行为导致严重精神损害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会综合案情,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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