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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明确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 限时有序庆祝新年

今日新闻 2024年12月27日 01:09 249 梁采容

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很多人关心节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广东佛山市、河南郑州市、濮阳市、南阳市以及辽宁鞍山市已经明确2025年春节期间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关于春节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各界意见不一。佛山、郑州等地逐渐放开后,后续可能会有更多城市加入这一行列。

12月23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发布《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包括农历春节(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10时至22时。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该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多地明确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 限时有序庆祝新年

11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月12日。限定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早7时至23时;1月28日早7时至1月29日凌晨1时;1月29日至2月2日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除了禁止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12种场所燃放外,市政府还表示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并规定了安全燃放的具体要求。

12月6日,濮阳市发布《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全天;1月28日至2月2日全天;2月12日全天。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时间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城区内可燃放区域包括西至大广高速、北至台辉高速、东至京广大道、南至晋豫鲁铁路以外的区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区域被列为禁放点。

12月12日,南阳发布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17时至1月23日凌晨1时;1月28日17时至1月29日凌晨1时;1月29日至2月2日每日早6时至23时;2月12日早6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燃放区域为卧龙区、宛城区等区域内的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

12月10日,辽宁省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禁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海城市参照市区规定执行,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禁放区内预留出8个集中燃放地点,方便市民燃放。

每年春节,烟花爆竹是“禁”还是“放”,都会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2023年12月26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时提到,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存在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因此,相关地方性法规应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共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764个城市限制燃放;2018年,全国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过去的2023年和2024年,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改为限制燃放,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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