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购物文章正文

我偷我自己?男子偷自己网购的手机,竟是为了……

旅游购物 2024年12月14日 20:11 352 王善喆

近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南川西路派出所接到一快递小哥报警,称其配送的快递丢失,该快递是一部手机。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展开了调查,经核实,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袁瑾琨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南川西路派出所 民警:我所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在西宁市城西区一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当场抓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对自己实施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陈姓男子通过自己的手机号注册了京东账户,在京东平台上下单一部华为手机,价格¥16,296,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在填写收货地址时填写了虚假收货人及收货地址。

我偷我自己?男子偷自己网购的手机,竟是为了……

下单后的第三天,陈某通过订单轨迹得知该手机物流到达西宁市城中区某快递营业部内。当天下午,陈某就前往该快递驿站,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将其在京东平台购买的手机盗走,并将该手机以15300元的价格在二手市场进行变卖。

袁瑾琨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南川西路派出所 民警:到案后,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其在京东购物时发现该手机价值金额较大,便产生歹念。加之犯罪嫌疑人陈某近期沉迷网络游戏比较拮据,随即产生歹念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

经西宁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陈某盗窃的手机市场价为人民币12296元,陈某也为自己的投机取巧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袁瑾琨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南川西路派出所 民警: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涉嫌盗窃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相关规定,以已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调查当中……

个人随笔 鲁ICP备200044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