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购物文章正文

河南这波大雾何时散?气象专家回应了

旅游购物 2024年11月14日 18:40 649 谭维_1

11月12日夜里至今天(14日)

河南省多地雨、雾交杂,能见度低

道路湿滑影响生产生活

大雾因何而起,何时减弱消散?

河南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吕晓娜作出回应

为何出现大雾天气?

河南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吕晓娜解释,近段时间,河南附近大气处于持续静稳状态。12日夜里,受低槽东移影响,河南大部出现小雨或零星小雨。近地面水汽充沛,夜间随着弱冷空气南下入侵,气温降低,水汽冷却发生凝结而形成雾。

省气象台预计,今天白天河南大部地区的降水停止,能见度会有所好转;不过14日夜里,气温降低,近地面水汽凝结,河南大部将再次出现大雾天气。16日,冷空气南下影响我省,全省大部风力增强,气温也将大幅下降,大雾逐渐减弱消散。预计16到17日,全省西北风或偏北风4到5级,阵风6到7级。18日最高气温较前期下降8℃到10℃。

河南高速

截至11月13日12点04分

一、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因雾,安阳市、三门峡市域部分路段禁止危险品车辆上站;因雨雾,新乡市域禁止七座以上客车车辆及货车车辆上站;其他高速公路正常通行。

目前省内高速通行情况:

1、因雨雾,禁止危险品车辆上站的路段有:

【四支队辖区】

京港澳高速:安阳北站—安阳南(汤阴)站

【三门峡辖区】

连霍高速:义马站-豫灵站

【鹤壁辖区】

台辉高速:浚县东站-浚县西站

鹤辉高速:万仙山站-朝歌站

2、因雨雾,禁止七座以上客车车辆及货车车辆上站的路段有:

【新乡辖区】

新晋高速:辉县西站-洪州站

沿太行高速:八里沟站-宝泉站

二、高速交警出行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并遵守下列规定: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今天大部地区降水停止

仅东南部有小雨、局部中雨

能见度会略有好转

但由于今夜低层空气湿度大

全省大部将再次出现大雾天气

出行一定要注意关注路况信息

控制车速、注意驾驶安全

16日冷空气南下影响我省

全省大部风力增强,气温也将大幅下降

大雾逐渐减弱消散

预计16到17日

全省西北风或偏北风4到5级

阵风6到7级

18日最高气温较前期下降8到10度

注意关注最新预报预警信息

及时做好保暖工作

全省天气预报

今天,东南部阴天有小雨,局部中雨;其他县市多云间阴天。

明天,全省多云转阴天,淮河以北大部有小雨或零星小雨。

16日,全省阴天,大部有小雨,西南部部分县市有中雨,局部大雨,西部、西北部高海拔山区有雨夹雪或小雪。

17日,西部、南部阴天,有小雨或零星小雨,西部高海拔山区有雨夹雪或小雪;其他县市晴天到多云。

18日,西部、南部阴天,有小雨或零星小雨,其中西部、西北部高海拔山区有雨夹雪或小雪;其他县市多云间阴天。

受冷空气影响,16到17日,全省西北风或偏北风4到5级,阵风6到7级。

18日,南部偏北风3到4级,阵风5级左右,最高气温较前期下降8到10度。

19日,南部阴天,部分县市有小雨或零星小雨;其他县市多云间阴天。

郑州交警提醒:雨雾天出行,安全第一

这些非机动车出行安全守则一定要牢记

保持视野清晰

出行前,检查雨衣等雨具是否完好,确保不影响视线,以便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危险。如果没有提前准备雨衣,坚决不要用单手举伞、单手控制油门和刹车。这样不仅重心会失去平衡,雨伞也会遮挡视野,非常不安全。

减速慢行 保持车距

雨天路滑,非机动车的制动效果会受到影响。因此,请适当降低速度,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以防侧滑摔倒。同时,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反应。

正确使用灯光和信号

在雨雾天气中,非机动车应开启车灯或携带手电筒等照明工具,提高自身可见性。在转弯或变道前,请使用手势或声音信号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确保行车安全。

注意观察和避让

密切关注道路状况,特别是积水、坑洼或障碍物等潜在危险。避让行人,注意机动车动态,务必远离大车盲区,避免进入其视线盲区范围。

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穿着颜色鲜艳或有反光条的雨衣,提高自身可见性,降低被其他道路使用者忽视的风险。

选择安全的行驶路线和时段

选择熟悉的路线行驶,尽量避免夜间出行,因为夜间视线不佳,增加了出行的风险。如果必须夜间出行,请确保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务必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或穿插行驶、不违法载人、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在路口等待绿灯时,请停在非机动车等待区内,不要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记者:李芳、夏青

个人随笔 鲁ICP备20004477号-1